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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01 浏览次数: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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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国家财产、师生的人身安全以及教学科研、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训室必须重视安全工作。

二、实训室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安全员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履行安全技术监督、检查与指导职责。

三、新进实训室工作的教职工或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和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与本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实训室。

五、实训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存放在固定、明显、易取之处;不准随意挪动,另作它用。

六、加强环境治理和劳动保护。实训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空气调节净化设施,使室内环境达到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要求和发挥仪器设备功能的要求。

七、实训室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完好。

八、实训室如果发生事故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九、实训室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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